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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使用的一些误区

作者:广州找军师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1-10-25 16:44:43

  我们在商标的注册、使用方面,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不恰当的地方,而商标使用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商标使用是企业商标战略与策略的重要环节,它直接关系到商标保护的力度。那么商标使用的误区都有哪些呢?

  商标使用常见的误区:

  1、先使用,后注册

  我国在认定商标权属问题上,实行的是“注册在先”原则,即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商标申请人。

  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,可能会“先使用,后注册”。“先使用,后注册”的隐患是: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,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,法律将保护“注册在先”一方的合法权益。

  2、随意更改字体图案

  这种常识性的错误中小企业犯的最多。

  很多客户主观的认为,商标是我的,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。但是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,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,自行改变注册商标、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期满不改正的,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。

  随意变更字体图案等也非常不利于品牌塑造和传播。或者说,这么随意使用商标的企业,可能心中根本就没有“品牌”这个概念。不想建立自己的品牌事小,可别因此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就事大了。

  3、法人注册,公司使用

  “法人注册,公司使用”是企业在注册、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,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,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,由公司无偿使用。

  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,一旦法人代表撤资“单飞”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,或者是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,公司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。建议目前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赶紧将商标转让到企业名下,免除后患。

  4、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

  商标注册成功之后是不能随意更改商标的字体、图形、名义、地址等重要的注册信息,但是还是会有注册人认为,商标已经注册成功了就是我的了,我可以随便使用了。然而改变了信息之后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的话,很可能会被撤销。

  5、商标注册之后忘记续展

  很多注册人都会忘记商标续展这回事,毕竟是每十年办一次,所以企业可能因为疏忽而未及时做商标续展而被商标局撤销。这也是企业经常出现的误区之一。

  另外,也需要知道一些注册商标的误区:

  1、只要进行了商标申请,标记和TM就可以随便用

  R是注册的英文register的开头字母。TM是英文trademark的首字母缩写,“TM”表明声明该标志是作为商标使用,而“”则表明该标志已经是注册商标,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
  对TM的使用和管理没有特别规定,只要是经营者想告知他人某标志是其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,无论该标志是否申请商标注册,都可以使用“TM”。如果商标已经注册,在使用中改变了注册图样,或者使用在没有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,滥用可能招致工商处罚。

  2、别人已经申请了这个商标,自己就不能申请了

  我国采用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(基于尼斯分类),共有45大类,如果他人已经在某些类别注册了商标,那么,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你就不能再进行申请了,但在其他类别还是可以申请的(***除外)。

  3、自己的注册商标,使用在什么产品上自己说了算

  “注册商标的专用权,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。”并不是注册一个商标就能在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都获得保护的。商标只能使用在已注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上,不能擅自把商标使用在未注册的类别上,不能超范围作为注册商标使用。这么做商标是不受保护,还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。

  4、只要注册了商标就自动享有了域名的所有权

  商标是商标,域名是域名,注册了商标并不会自动有域名所有权,如果对方的域名申请是恶意行为,则可以申请域名仲裁。如果自己有在先商标公开使用甚至很有知名度,能推导出对方先听说了商标才去注册域名;对方没有注册该域名的正当原因;对方注册的目的是为了转让等,都可以拿来作为域名仲裁的证据!

  5、企业只要有商标就没有必要考虑商标注册问题

  按照《商标法》规定,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别较多,可以使用同一个商标,但在办理注册申请手续时要多类别申请。现在有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家都会在申请商标时直接选择全类注册,这也是一个保护商标的好办法。

  6、拿到商标注册证这个商标就永远是我的了

  获取商标证书后并不代表会一直享有此商标的专用权。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。10年到期不续展、商标使用不规范等都会丧失商标专用权。商标权丧失后,不再受法律保护。任何人都可以办理这个商标注册申请。

  而且,商标使用过大或过小也是有影响的。

  商标使用过小,商标已失去其应具有的显著特征。

  这是许多企业在商标使用上的一个通病,具体表现为,企业注册一个商标后,使用时,把商标放在一个非常小的位置,而把商品的名称、装潢及其他部分放在十分明显的位置。这种情况在酒、饮料、药品类商品上表现尤其突出。这种使用方式引起的直接后果是,在市场销售中,消费者只认别名、商品名称,不认识商标,商标的作用被淡化,最终使企业的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,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。

  在整个商品的包装上,只有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,受法律保护,商品名称、装潢等其他部分,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,其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随意使用。而"认牌购物"的心理,使消费者很容易选择购买那些"牌子"叫的响、商品质量好的物品。一个生产厂家若将商标用的很小,消费者无法"认牌",将影响到"购物"--不购买该厂家的产品,转向选择购买其它厂家的产品,这就直接影响了该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,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。

  商标在具体使用时,要突出商标,把商标突出展示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上,使商品的包装以商标为中心,只把商品装潢作为一种陪衬。同时,把商标与商品名称统一起来,杜绝使用别名。

  商标使用过大,在一定的条件下使之失去商标应具有的显著特征。

  这种使用方式多发生在一些商标意识较强的企业,具在图形商标使用上出现较多,具体表现为,企业将商标放大到整个商品包装上使用。当消费者从任何一个侧面都无法看见商标的全部,只能看见商标的一部分时,消费者就不会把它视为商标,而看成是商品的装潢,这样,商标就失去了其具有的显著特征。

  造成这种商标使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但主要有以下两种,一是有些企业认为商标用的越大就越显著,错误地认为"显著就是大",处于为了防止他人仿冒的心理,而将商标用的很大,以至于使商标失去应有的显著特征;二是舆论宣传的误导,由于我国企业商标意识淡薄,商标普遍使用较小,因此各种媒介在宣传商标时,提示企业要把商标使用的大一些,要以商标为中心,要突出商标等,而未宣传商标使用应注重显著性。

  商标使用的重点应考虑商标的显著性,要使消费者能够识别。商标使用的过小,消费者不认商标,商标会失去显著性。相反,商标使用过大,当消费者从一个方向不能识别商标时,商标也就失去了显著性。商标使用不能过小,也不能一味的追求大。应让消费者从某一个方向都能看见该商标的形状--外围轮廓及轮廓内所包含的内容。根据不同商品的形状,采取不同的使用方式,使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,并在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,这就达到了商标使用的目的。

  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,企业可以委托我们找军师财税代理机构对商标进行管理,及时续展,也可以避免在使用商标时陷入这些误区。

 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使用的一些误区的相关内容,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使用常识的相关知识,可进入找军师官网进行详细了解,如果想要办理商标注册等相关业务,或者想要有什么不懂的想要咨询,都可以随时拨打官网上的热线联系我们,找军师有着专业的财务团队给你最详细的解答和最快速的办理业务,而且咨询不收费哦,找军师拥有十二年的行业经验,历史悠久,诚信可靠,值得您的信赖。


商标使用的一些误区
 我们在商标的注册、使用方面,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不恰当的地方,而商标使用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商标使用是企业商标战略与策略的重要环节,它直接关系到商标保护的力度。那么商标使用的误区都有哪些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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